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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/07/20 九族文化村/日月潭纜車站 街頭藝人🤡申請展演辦法公告

Wow~這下子就有個好舞台能好好發揮才藝囉!🥳
各位才華洋溢的街頭藝人們,快來詳讀以下條款吧

【九族文化村/日月潭纜車街頭藝人表演申請條款】📜
一、申請展演者須填寫申請表單(點擊連結➡︎) https://forms.gle/1wtALiwu7SPUFMfM9
二、 須在表演日前一週提出表單申請,並獲得許可回覆後,方可演出。
三、 申請者須提供表演團體登記證或街頭藝人證照資格證明。
四、 演出地點僅限所申請的指定限制區域(演出前與業務部會勘確認),場地裝飾(含遮陽設施)須經審核許可,不可隨意搭設破壞園區景觀、不可影響遊客動線及安全,演出音量需適量調整,不得喧囂。
五、 演出者入園時仍需購票(憑申請許可函可享購團體票價,申請日月潭纜車站原則免門票)並支付押金新台幣貳仟元(到服務台報到並繳交),待展演完畢恢復場地離開時也是到服務台申領退還押金。
六、 展演項目僅限表演藝術類,包括:小丑、魔術、特技、雕像行動藝術、氣球、泡泡秀、繪畫、樂器演奏;但不得有手工藝製作與銷售或其他商品販售行為
七、 場地僅供展演使用,展演內容不可有違反法律規定、善良風俗等情事,可以收取遊客自願賞金,但不得有騷擾遊客強迫捐獻付款之行為。演出者不得有商業成品銷售行為、或招攬其他業務等情事。
八、 如需用電須經申請核可,注意用電安全,原則上一般擴音設備用電同意無償使用,若有特殊需求情況,再行協議酌收電費。 
九、 街頭藝人於展演完畢後須確實恢復場地,如有毀損照價賠償。
十、 違反本辦法者,如經糾正、須立即改善,屢勸不聽者視情節可驅逐、沒收押金、列入黑名單。並視損害情況要求賠償。
十一、凡送出申請表單,表示已完全瞭解並同意遵守本村街頭藝人展演申請相關規定。
十二、申請案件作業約需七天,並透過電子郵件回覆許可函。本業務聯絡窗口:業務部049-2898835